7月3日起,广阳区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至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由1%降至0.5%。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减轻参保单位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冀人社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月1日起执行降低1个百分点,3-6月份已按3%费率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在2015年7月核定缴费金额时抵扣。据测算,全区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一年减少征收300余万元,其中:为参保单位减轻负担150余万元,为参保职工个人减少缴费150余万元,真正使广大企业职工享受到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