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廊坊乡村旅游资源,展现美丽乡村风采,打造乡村旅游胜地,市旅游局决定与中国旅游报社共同开展“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征集评选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廊坊市旅游局和中国旅游报社共同成立“2015’廊坊市乡村十美景”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中国旅游报社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团。
二、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0 日—10月中旬
三、评选范围
位于廊坊市境内乡村郊野的美景,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具有代表性、独特性或唯一性的名胜古迹、历史街镇、现代建筑、田园风光、农业景观、民风民俗等。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及初评(8月20日—9月10日)
1、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按照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各自辖区内的乡村美景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推荐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2、各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可申报企业内符合要求的美景,形成申报材料后报所属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数量不限。
3、广大市民可自行申报廊坊市境内符合要求的美景,按要求形成申报材料后报所属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数量不限。
4、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评选活动申报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lftour.net/(廊坊旅游网)。
(2)同一景致配合文字说明(字数200字以内)电子图片2-4幅,插入到申请表中的相应位置。
(3)以上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材料要求:1)所报电子照片必须是由本人拍摄或企业拥有知识产权。2)所报电子照片保证为原始作品,禁止使用任何美图工具,一经发现,取消评比资格。3)所报电子照片须反映真实场景。4)参选美景一经选中,廊坊市旅游局有权进行非营利性使用。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17:00
(二)入围筛选(9月11日—9月15日)
专家评审团从申报的乡村美景中筛选出20个成为入围美景,并在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及廊坊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和宣传。
(三)公众投票(9月16日—9月30日)
在廊坊时代广场,九天休闲谷等地集中展示入围名单和乡村美景;同时在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廊坊主流媒体发布投票信息,邀请全国游客和廊坊市民参与投票。
1、网络投票:登录廊坊旅游网“2015’廊坊市乡村旅游十美景”专题页面(网址:www.lftour.net ) “投票评选”专栏参与。
2、微信投票:请关注“zglybs”、“hwd0316”、乡村周末等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链接进行投票评选。每个手机号码在公众投票阶段各自限发1条选票。 或者请关注中国旅游报、乡村周末、廊坊日报相关公告或报道的二维码链接。
3、邮寄投票:廊坊主流媒体印发选票,在时代广场、九天休闲谷发放选票。
投票具体事宜请关注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及廊坊主流媒体相关报道或公告。
(四)专家评定及颁奖
1、专家团实地考察打分
专家评审团对入围美景进行实地考察和打分。
2、现场宣讲
入围景致推荐人通过现场演讲、PPT演示、视频播放等方式进行5分钟宣讲。
3、终评、颁奖
根据大众投票成绩、现场宣讲表现及专家评审结果综合确定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
举行颁奖仪式,由领导小组向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的推荐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举行抽奖仪式。从参与投票者中现场抽取确定一定数量的幸运游客或市民,颁发纪念品并安排免费游览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
五、成果宣传
(一)将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列入廊坊市2016年度城市营销重要内容。
(二)对获得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称号的景致,在相应位置树立一座命名碑刻。
(三)组织摄影师对入围的20个美景进行专题摄影,编印《2015’年廊坊市乡村旅游美景》画册。
(四)在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及廊坊主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五)编制廊坊乡村美景旅游地图。
2015’廊坊乡村十美景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