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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项措施促进信用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23 11:10:22  浏览次数:

高效查询 畅通渠道 打击违规

近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为保障疫情期间公众征信权益,加强“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及征信权益保护,我市制定十项措施促进信用市场健康发展。

提供高效信用查询服务。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妥善安排疫情期间征信查询服务工作,引导公众优先通过互联网(征信中心官网、云闪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查询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优先通过企业网银查询企业信用报告。

履行不良信息告知义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应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保障疫情期间征信权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逾期记录调整申请,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畅通征信服务申请渠道。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运用自身业务系统,或采取与政府部门、医院等单位对接等方式,排查此次疫情开始后发生逾期的征信记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通过线下和线上多种渠道接受相关申请,对信息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尽职审核。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实质重于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系统核查、电话核实等方式综合判断、灵活掌握。

确保数据报送信息真实有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数据报送管理,防范借机非正当修改征信记录的行为。对于已享受征信权益保护、经后续审核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对已报信息进行纠错。

妥善处理征信异议投诉。各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减少异议、投诉发生。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提出的异议、投诉、信访、举报,各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内部规定和相关规程,依法合规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梳理,摸清2022年3月8日以来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授信业务明细,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了解客户情况和到期还款事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减少征信异议投诉。

打击违规“征信修复”。要以投诉、举报、信访为切入点,对市场出现的“征信修复”进行监测。如发现以“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为噱头,通过代理“铲单”、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等谋取利益的情况,坚决予以打击。对扰乱市场行为进行处置,对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优化信用市场环境。要强化信用市场监督管理,引导信用市场从业机构规范、健康发展。联合清理整顿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中存在“征信”字样的企业,有效净化信用市场发展环境。

合理配置信用监管资源。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采取责令停止业务、清理虚假广告、移送相关单位等措施,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促进信用市场健康发展。

开展多元化信用宣传。各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多元化信用宣传,通过媒体、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信用权益保护政策,从正面舆论和负面典型两方面着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信用维权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