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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发布时间:2021-08-04 08:29: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广阳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购置、核算等工作程序,依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广阳区财政局资产管理股从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等方面,对广阳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一、规范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行为。一是购置资产规范程序。即购置前报送购置说明,购置说明应写明购置资产的名称、理由、数量、单价、总额、资产是否超标、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购置电脑、打印机等需提供单位实际工作人数、现有电脑、打印机数量;购置空调需提供使用面积;购置会议室家具及多媒体设备需提供会议室面积及现有家具和多媒体设备的金额。如购置特殊资产需提供购置需求的相关佐

证材料。领取并填写《购置审批表》,报送相关资料(购置说明、资金证明、验收单、合同书、发票等复印件),记录国有资产台账。二是处置资产规范程序。即报送处置资产申请和主管部门意见,领取《处置申请表》,单位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评估、资产拍卖,报送《处置申请表》资产评估报告及拍卖相关资料,处置资金上缴国库证明,销账。

二、严格审批标准,规范管理台账。各单位购置国有资产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如有超出配置标准的,需特殊要求提供主管部门意见、领导班子决议,必要时要提供区政府主管领导的批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新购、划转、调拨、置换等方式取得的资产和处置的资产及时进行相应的组织申报及账务处理,且各单位应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帐相符。

三、严格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财政局将定期督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重点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台账信息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或者采用弄虚作假等方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等。